山东省政府批复,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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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政府网站3月3日发布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批复。
山东省人民政府
关于《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
(2024—2035年)》的批复
鲁政字〔2026〕29号
枣庄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提请审批《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的有关材料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2024—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是以万亩石榴种植特色景观为本底,连绵的山丘岩崖为骨架,人文历史传说及民俗文化为内涵,集旅游度假、科研、生产于一体的省级风景名胜区。
二、枣庄石榴园风景名胜区包括青檀寺景区、万福园景区、圣土山—娘娘坟景区和仙坛景区共4个景区,总面积39.14平方公里。自《总体规划》批准之日起2年内,完成风景名胜区勘界立标工作。
三、加强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分级保护要求实行三级保护,其中一级保护区6.14平方公里,二级保护区10.53平方公里,三级保护区22.47平方公里。严格保护石榴古树群、青檀古树群等生物景观资源,维护资源的原真性和完整性。
四、严格控制风景区内建设活动。风景名胜区内的各类建设必须符合《总体规划》要求,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并制定污染防治和水土保持方案,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周围景观、水体、野生动植物资源和地形地貌。要根据《总体规划》内容及时编制风景名胜区详细规划,妥善处理好风景名胜区资源保护利用与经济社会发展、当地居民生产生活之间的关系,各类建设应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五、确保风景名胜区管理运行安全。完善交通、电力、通信等配套设施,依法依规对景区进行管理,做好防灾减灾及游览安全工作,切实保护好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持风景名胜区的可持续发展。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26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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