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民政府关于刘轶、史新宇职务调整的通知

发表于 昨天 21:3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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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民政府同意:
推荐刘轶为贵州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推荐史新宇为贵州文化演艺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以上人员职务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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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省人民政府关于刘轶、史新宇职务调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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