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身男子去世弟弟继承房产,侄女要分一半?

发表于 昨天 18: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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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民法典增加了侄子女、甥子女代位继承制度,当被继承人无配偶、子女、父母这些第一顺位继承人,且被继承人兄弟姐妹先离世,兄弟姐妹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侄子、侄女、外甥、外甥女,可代位继承。
这类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不能对抗遗嘱。立法目的是为避免遗产归公,鼓励亲属互助。如果被继承人在民法典施行前去世,这项制度还能适用吗?又该如何适用呢?近日,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法定继承纠纷,生效判决明确了裁判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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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财产终究还是自家人
昨天 19:1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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