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一男子2859克黄金被警方扣押30年,申请退赔遭拒!最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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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男子30年前被警方扣押2859克黄金申请退赔遭拒”一事引发关注。
4月30日,记者从当事人潘永嘉的亲属处获悉,营口市公安局已作出《刑事赔偿复议决定书》,责令盖州市公安局依法重新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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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前报道:
辽宁大连76岁的潘永嘉称,1996年,他在大连周水子机场被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抓获,其合法购买的2859.2克黄金也被扣押。
当年,潘永嘉的妻子缴纳5万元保证金后,潘永嘉被取保候审。
潘永嘉称,他至今未收到包括撤案决定书、终止侦查决定书、解除取保候审通知书等在内的任何案件终结文书,未被告知案件处理结果。
据了解,1996年5月,辽宁省瓦房店市男子潘永嘉购买2859.2克黄金制品(18k金,黄金含量75%)后,被辽宁省营口市盖州市公安局以涉嫌走私犯罪为由扣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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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受访者供图
盖州市公安局扣押物品的清单里显示,扣押物品为黄色18k金项链、金坠,合计2859.2克,共21包。潘永嘉家属表示,当年的黄金价还比较低,潘永嘉买这些黄金首饰是想留些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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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收条。受访者供图
2026年1月,距离黄金被扣押已过去30年,76岁的潘永嘉向盖州市公安局提出刑事赔偿申请,被盖州市公安局以超过请求时效、不符合申请条件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对此,潘永嘉不服,向营口市公安局申请复议。今年3月,潘永嘉在提交给营口市公安局的《刑事赔偿复议申请补充材料》中称,盖州市公安局违法扣押黄金制品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规定,应优先原物返还;若黄金制品已被处置,需按本决定作出当日上海黄金交易所金价赔偿。潘永嘉未被追究刑事责任,赔偿义务机关无合法依据占用5万元保证金,依法应予全额退还。
潘永嘉代理律师张铁雁表示,除了黄金制品和保证金外,潘永嘉要求的赔偿包括从1996年5月6日至今的利息。此外,潘永嘉被限制人身自由11天,涉及人身损害赔偿金问题,盖州市公安局还应为潘永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大象新闻、新京报、红星新闻)
全部评论
这是把分了的收回来了。@搜狐小编
5 小时前 ·回复
黄金被扣押长达三十年迟迟难以妥善处置,后续退赔又遇阻碍,难免让人产生诸多猜测,也期待此事能早日有公正透明的处理结果,给当事人和公众一个合理说法。
5 小时前 ·回复
这是把分了的收回来了。@搜狐小编
5 小时前 ·回复
当年乱扣押的人,不光吞了金子,现在应该已经退休了,嗯,还拿着高额的退休金。
5 小时前 ·回复
最大的强盗原来是它
5 小时前 ·回复
黄金还在吗?
5 小时前 ·回复
无罪扣押,感觉就像披着合法的外衣的勾当,早已应当赔偿
5 小时前 ·回复
这是明抢,也叫抢劫。
5 小时前 ·回复
中央打黑
5 小时前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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