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实施,徐州市住房公积金最新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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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0日,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发布《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从提取到贷款、从购房到租房,所有政策4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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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徐公积金〔2026〕10号
为进一步发挥好住房公积金在降低住房成本、促进消费、改善民生、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等方面作用,更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自住住房需求,现将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如下。
一、提取政策
(一)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契税。在本市购买住宅的,凭本政策实施后开具的住宅契税完税凭证,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二)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在本市购买住宅的,凭本政策实施后开具的住房专项维修资金发票,2年内可以申请提取本人及配偶名下的住房公积金。
(三)放宽支付物业费、暖气费提取。提取金额上限由8000元/年提高至1万元/年,缴存人有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也可办理。
(四)提高租房提取额度。租房提取每人每年提取限额为1.8万元,夫妻双方每年最高可提取3.6万元。
(五)放宽离职提取条件。职工与所在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未在异地继续缴存,且个人账户封存满6个月的,可以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取消转入封存专户和提供社保缴存情况的要求。
(六)简化死亡提取要件。缴存人死亡且个人账户余额低于5万元(含)的,其配偶、父母、子女在办理提取时不再提供公证书。
(七)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重大疾病医疗支出。缴存人或其配偶、父母、子女罹患我市门特病种,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助其渡过难关。
二、贷款政策
(八)统一全市最高贷款额度标准。单方申请的为80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为120万元。
(九)优化商转公贷款。申请商转公贷款的,执行首套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实施期限至2026年12月31日。
(十)支持住房公积金贷款代际互助。父母、子女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额度参照夫妻双方共同贷款标准执行,可按规定享受贷款额度上限提高优惠政策。
(十一)优化按份共有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为多名产权人按份共有的,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经全部产权人同意以该套住房抵押的,按整套房产价值核定申请人贷款额度。
(十二)提高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缴存人家庭生育二孩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最高额度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提高20万元,生育三孩的,提高40万元。与其他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
(十三)优化人才贷款政策。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含商转公贷款)的高层次人才和青年人才,均可按规定享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的优惠政策。与其他贷款上浮政策不叠加。
A类人才,贷款最高额度扩大4倍;B类人才,贷款最高额度扩大3倍;C类人才,贷款最高额度扩大2倍。夫妻双方共同申请时,提高的额度取较大值,不能叠加。
D类人才、正高级职称、40周岁(含)以下博士贷款最高额度提高30万元;E类人才、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贷款最高额度提高20万元;F类人才、中级职称、技师、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10万元;G类人才、初级职称、高级工、40周岁(含)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5万元。夫妻双方共同申请的,提高的额度可以叠加。
本通知自2026年4月1日起实施。
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6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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