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吸毒记录封存”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最新回应

只要真正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吸毒记录封存也是可以的。
昨天 22:10 ·回复
封存记录不等于消除记录啊,核心在于限制查询,主要是让情节轻微者免于终生被禁锢于吸毒者的标签之下,最大限度地给予其改过自新、重启人生的机会。
昨天 22:12 ·回复
事实上,保障有吸毒前科者免于歧视性困顿,不仅是对其权利的捍卫,更是对社会整体安全的有益投资。戒断毒瘾既依赖于个人意志,更需要社会与家庭的系统性支持。家庭的排斥、社会的不包容是导致复吸的重要原因
昨天 22:14 ·回复
人们对吸毒者的刻板印象,往往是道德败坏、本性邪恶。但现实未必全然如此。他们或许是在对抗人生不幸时一念失足,其人性中的良善未必泯灭。他们并非“异类”,也有与常人一样的悲喜;也有爬出深渊,走向光亮的向往
昨天 22:17 ·回复
你这,不吸的人更可怕
昨天 22:28 ·回复
封存记录也不是直接删除记录也允许被查询啊一是有关国家机关为办案需要;二是有关单位可根据国家规定查询。比如,根据《幼儿园工作规程》《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规定,招聘特定岗位时,用人单位可依法查询应聘者有无相关违法记录
昨天 22:3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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