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通知!严禁违规穿越探险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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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
5名人员未经许可
违规穿越秦岭“鳌太线”
其中3人遇难
1月9日,国家体育总局登山中心发出
《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 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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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原文


体育总局登山中心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登山户外运动安全 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行政部门登山户外项目主管单位及相关协会,有关单位:
近期,5名人员未经许可违规穿越秦岭“鳌太线”,其中3人遇难,引发社会关注。为进一步加强登山户外运动安全监管,压实属地责任,防范冬季登山户外运动重大安全事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禁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各地要重点加强违规徒步穿越等活动的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对可能发生的违规行为加强劝阻, 严禁一切形式的违规徒步穿越等活动,严禁任何组织或个人擅自进入自然保护区等“红线地带”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
二、严格落实审批、备案等安全监管措施。各地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国内登山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危险性山地户外运动赛事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 加强对重点地区、事故频发地区的安全监管,通过多种手段防范违规开展徒步穿越等活动,集中整治非法徒步穿越等活动。
三、加强对属地重点地区的安全工作提示和联合执法。 摸排本地区重点“网红”路线,形成清单,加强监管,协调有关部门针对重点“网红”路线等事故高发区域设置安全警示牌,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同时,联合有关部门出台具体针对性措施, 强化对非法徒步穿越等活动的联合执法。对违规违法的组织或个人,该曝光的曝光,该依法处理的及时处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用好各类新闻媒体,推广传播中国登山协会“全国户外安全教育计划”和“山地中国”官方账号有关内容,大力宣传“科学、文明、安全、环保”的登山户外运动理念,引导爱好者科学、安全参与登山户外运动。
五、积极开展登山户外运动培训。充分发挥本地区登山户外协会和有关组织的专业作用,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引导本地区登山户外运动爱好者积极参加正规培训,树立正确的登山户外安全观念,学习必备的登山户外运动技能,保障自身参与安全。
特此通知。
体育总局登山中心

2026年1月9日

1月8日
西安旅游协会发布
关于进一步从严管控违规穿越探险活动的紧急通知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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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旅行社及相关旅游经营单位:
元旦假期期间,有5名人员违规穿越秦岭鳌太线,目前已造成人员伤亡的严重后果,不仅给遇难者家庭带来沉重打击,也对秦岭生态环境造成潜在破坏,社会影响恶劣,教训极为深刻。为深入吸取此次事件的惨痛教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秦岭等重点区域生态安全,严格规范旅行社经营秩序,现就进一步从严管控违规穿越探险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筑牢安全防线。各旅行社要充分认识违规穿越探险活动的极端危险性和严重危害性,吸取他人教训,摒弃侥幸心理,切实增强安全经营主体责任意识。要将游客生命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把安全经营理念贯穿于旅游产品设计、招徕、组织、接待全流程, 坚决杜绝任何以“探险”“穿越”等名义组织的违规旅游活动。
二、严守经营底线,严禁违规操作。 各旅行社不得设计、销售含有违规穿越、探险内容的旅游产品,不得组织、接待游客参与未经相关部门批准的穿越探险活动,尤其是针对秦岭鳌太线、光头山等已明确列为禁入或限制进入的区域,严禁以任何形式变相组织开展相关活动。同时, 不得为违规穿越探险活动提供组团、向导、交通、住宿等相关配套服务。
三、强化产品审核,规范业务流程。各旅行社要对现有旅游产品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核查涉及“探险”“户外穿越”等类型的产品,对存在违规风险的产品立即下架、彻底整改。在新产品研发过程中,要严格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主动向秦保部门核实旅游线路的合规性,确保所有经营的旅游产品合法、安全、可控。
四、加强宣传引导,履行告知义务。各旅行社在招徕游客过程中,要主动向游客告知违规穿越探险活动的危害及相关法律责任,引导游客树立理性、合规旅游观念。在签订旅游合同时,要明确注明禁止参与违规穿越探险活动的相关条款,对游客提出的违规穿越探险需求,要耐心劝阻并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健全应急机制,提升处置能力。各旅行社要进一步完善旅游突发事件应急及救援预案,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与社会救援组织要建立必要联系,定期组织开展应急及救援演练,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如发现游客有违规穿越探险倾向或行为,要及时劝阻;若遇突发事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开展救援处置工作。
七、接受社会监督,强化行业自律。各旅行社要自觉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主动规范经营行为。旅游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律作用,引导会员单位严守行业规范,共同抵制违规穿越探险活动,营造安全、有序、健康的旅游市场环境。
西安旅游协会

2026年1月8日

西安审结非法穿越秦岭消费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9日审结了原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诉被告西安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穆某消费者权益保护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这是一起因旅游消费损害公共利益由消协一并提起消费民事公益诉讼的案件。
原告陕西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认为,二被告在组织人员到秦岭核心保护区登山穿越活动中,明知服务有违法风险和危及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风险,但未向消费者作出风险真实说明或者明确提示,也没有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安全保障措施,侵犯了众多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损害了公共利益,从而提起本案消费民事公益诉讼。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西安某旅行服务有限公司、穆某以牟利为目的,通过微信公众号发布活动信息,持续组织户外运动旅游服务消费者前往秦岭核心保护区和鳌山等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成团21次、报名参加378人,收取费用42015元。其中,2025年3月23日组织徐某等十余人到鳌山登山穿越时,因违反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禁止进入的相关规定,被太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给予每人罚款3000元的行政处罚。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被告立即停止组织人员进入秦岭核心保护区开展登山穿越活动、赔偿生态环境修复费用人民币9800元,并在省级新闻媒体上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西安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副院长王琪轩介绍,因生态保护需要,秦岭核心保护区被有关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明确划定为严格管控区域,禁止人为活动。且上述区域处于高海拔无人区,野生动物集中,地形极端复杂,气候瞬息万变,具有野生动物攻击、迷路和坠崖、失温等重大安全风险。“大量人员持续进入上述区域,会踩踏野生植被,侵扰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甚至伴有丢弃垃圾、野外用火等行为,属于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存在承担行政处罚行政责任和生态损害赔偿民事责任的法律风险。”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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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体育总局 新华社西安旅游协会 西安发布
作者提示: 素材来源官方媒体/网络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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